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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6-1-5 16:13:36 【字体:小 大】 |
三门县教育局文件
三教计[2005]2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的 通 知
县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的管理,规范基建行为,确保基建项目的工程质量,杜绝在基建中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严重超预算现象,促进学校廉政建设,特制定《三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各校接到通知后一定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其规范和要求`。
二是加强领导。各校基本建设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好落实。
三是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学校基本建设要结合学校条件、生源流向与资金许可等情况来确定建设规模。对没有经费来源以及资金不落实的基建项目不得投资建设。
四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项目要严格按《暂行办法》程序办理。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学校,一经发现,即取消本年度基本建设补助资金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附件:1、 《三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2、 《三门县中小学项目建设申请表》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校 基本建设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建设规划局、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县纠风办
三门县教育局 2005年12月20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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