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6 15:23:08 【字体:

三教人〔2008101

 

各中小学:

为培养一批农村教育的领雁人,促进我县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做好领雁工程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与任务

 领雁工程的主要目标是至2010年,使全县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包括校长)的比例达到20%以上,使每一所农村中小学至少有一名教师或校长参加省级骨干培训;每一所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的每一个学科至少有一位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形成有一定规模的省、市、县三级农村骨干教师梯队。要达到上述目标,每年参加省、市、县三级培训的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分别不少于全县农村教师总数的1%2%3%。经过三年的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一支具有相当规模的农村骨干教师队伍。

2008年至2010年我县将选拔200多名教师和校长参加省市级骨干培训;选拔170名教师和校长参加县级骨干培训。

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目标是:着力提高农村骨干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校本培训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努力使他们成为农村中小学校推进“轻负担、高质量”教学改革的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农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的目标是: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依法办学的知识和能力;加深对现代教育思想的理解,树立现代教育观和学校管理观,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思维方法;把握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若干对策,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农村中小学骨干德育教师培训的目标是:使农村骨干德育教师在人文素养和师德修养、德育理论水平、学校德育实际工作能力、德育研究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显著提升。

二、培训形式、内容

各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和骨干德育教师脱产培训二个月;教育理论培训与教育实践活动各占二分之一。

骨干教师培训内容:课堂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校本培训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现代教育技术、教师职业道德等。

骨干校长培训内容:政治理论与综合素质、中小学教育热点问题探讨、教育领导与管理能力提升等。

骨干德育教师培训内容:综合素养、德育理论与实践、校本培训课程开发、德育科研等。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的选拔及条件

(一)对象选拔原则: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兼顾学校、学科、学段,向没有参加过省、市、县培训的对象倾斜,向薄弱学科、教师倾斜。

(二)对象具体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良好的职业道德。

2、骨干教师主要对象为农村中小学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以及其他在日常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作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能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

3、骨干德育教师主要对象为农村中小学政教主任、年级组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4、骨干校长主要对象为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具有2年以上任职经历的农村中小学校长。

5、具有合格及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6、省市级骨干培训要求近三年未参加过省市级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教师和校长培训。

四、培训经费

省、市、县三级骨干培训经费分别由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助。农村中小学校每年要安排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用于教师培训。

五、培训组织实施

为确保领雁工程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卢洪波任组长,姚振方、胡为升、金荷菊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谢台审任主任,王式样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培训任务分工,培训工作协调,质量监控与绩效考核等。

县级骨干培训由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承担。成立领雁工程讲师团,充分整合利用县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具体负责培训工作。落实责任制,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有效落实培训任务。

全县各农村中小学校长是教师参加省、市、县三级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克服工学矛盾,确保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参训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结业证书,作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依据。

 

附件:2008-2010年三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骨干培训规划 

 

                                                      ○○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