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举办台州市时光幼教集团三门双语幼儿园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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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5-6 15:16:42 【字体:小 大】 |
三教民[2008]51号
关于同意举办台州市时光幼教集团三门双语
幼儿园的批复
王小素:
你所提交的《关于要求变更筹办幼儿园名称及正式创办台州市时光幼教集团三门双语幼儿园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通过对你所申办幼儿园的办学场地、办学设施、师资力量、卫生保健、保教工作等进行审核评估,我们认为你所申办的幼儿园已符合办园条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办学名称、性质、范围、地址及举办者:
1、同意将“台州市时光幼儿教育集团三门明珠幼儿园(筹)”更名为“台州市时光幼教集团三门双语幼儿园(筹)”。
2、同意正式举办“台州市时光幼教集团三门双语幼儿园”; 办学性质:民办;办学范围:全日制幼儿教育;办学地址:三门县海游镇新场村;举办人:王小素。
二、几点要求
(一)幼儿园要依法办学,建立财务、资产、学籍、安全管理等制度。要按照幼儿教育的法规、政策加强管理,注重安全和质量,诚信办学。不断完善幼儿园的办学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保教质量,争先创优,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二)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组织教育工作,依法接受县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的管理和指导。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到县民政局等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修改章程应报我局备案,若停办应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如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学名称、办学地点等方面变动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报本局核准。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幼儿园 办学 批复
抄送:市教育局,县各有关部门,海游镇政府,海游镇中心小学。
三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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