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招生委员会
三门县教育局
三招委[2008]1号
关于2008年三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学: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根据台招委[2008]1号《关于200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现就2008年三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未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职业高中,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2、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
3、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26日至28日,逾期不得补报。
2、报名点及报名要求:以学校为单位设立中考报名点。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藉所在学校报名,未经普教科同意转学的,一律回原校报名考试。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在当地初中学校毕业并愿意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应允许其报名,但应告知其高中毕业后须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往届生和在外县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到城关中学报名考试,同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各报名点要对考生的户口、婚否、民族、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3、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先编好报名序号,交纳规定的报考费,进行电子摄像,实行报名点统一组织由考生自己计算机录入报名信息,按《三门县2008年中考报名信息输入表》(填表说明)要求,准确输入《三门县2008年中考报名信息输入表》中的信息,打印核对单进行核对确认后并签字负责;报名后学校打印《体育测试证》,加盖学校骑缝章。
(2)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报名时都必须选填志愿。录取时志愿优先。考生可选报01-三门中学(以下简称“三中”)、02-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二高”)、03-职业中专、04-亭旁中学(普高)、05-健跳中学、06-尚义中学、07-亭旁中学(职高)等六所中学的一个至四个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学习情况慎重考虑,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字负责。志愿栏中的志愿均填招生学校代码。
愿读五年制师范在志愿栏对应的小方框内打印“√”。
(3)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县代码(85);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至第七位为考生的顺序号。顺序号一律按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先后顺序从001号起由小到大编排,不留空号,不编重号。
(4)中考报名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于4月1日前,将有报名序号和考生姓名的花名册送到普教科审核。优惠加分登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同时上交县招办,最迟不得超过5月20日。《体育测试证》于4月10日上交相关考点。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200分、社会政治(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30分,总分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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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六月十二日
(星期四) |
六月十三日
(星期五) |
六月十四日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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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9:00-11:00
语 文 |
9:00-11:00
数 学 |
9:00-10:40
英 语
(含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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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2:00-4:00
科 学 |
2:00-3:40
社会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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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命题:命题将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08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由台州市中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试题难度系数掌握在0.7左右,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控制试题难度。
3、考试形式:社会政治科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所带资料限于纸质);英语科(先进行听力测试,再进行笔试,听力测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在此期间要确保听力测试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科学、数学科可以使用不带声音的计算器;除语文、数学科外,其他文化科目试卷采用主、客观题分卷形式。
4、考点安排:
广润书院考点:广润书院、沙柳中学应届毕业生;
城关中学考点:城关中学应届生、全县往届毕业生;
海游中学考点:海游中学应届毕业生;
珠岙中学考点:珠岙中学、高枧中学应届毕业生;
亭旁中学考点:亭旁中学应届毕业生;
六敖中学考点:六敖中学应届毕业生;
健跳中学考点:健跳中学应届毕业生;
沿江中学考点:沿江中学、沿赤中学应届毕业生;
花桥中学考点:花桥中学应届毕业生;
小雄中学考点:小雄中学、泗淋中学应届毕业生。
5、中考试卷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绝密级文件。各校要严格按照保密保卫制度,严防试卷失落,确保万无一失。
6、考试、评卷工作由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四、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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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
合计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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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性 |
择校生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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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中学 |
556 |
264 |
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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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
含保送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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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高中 |
400 |
380 |
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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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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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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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00 |
含直升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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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旁中学 |
100 |
50 |
150 |
600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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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跳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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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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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中学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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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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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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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要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的考核形式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2)高中录取的依据:A、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
三门中学在指令性招生计划中招收品学兼优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保送生,名额为:220 名和 “直接保送生”(凡是初中科学、初中数学科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思想表现好的初中应届毕业学生可以直接保送,不占分配给学校的保送名额,以实际招收的名额为准)。
(4)考试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同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为20%,B、C、D各为25%,E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的补考,由县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
(5) 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考生最低普高录取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若低于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市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6)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施办法按台教基[2006]260号文件执行。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由县教育局自行决定。
2、录取批次及录取方法:
第一批:三中、二高、职业中专计划。
(1)三中、二高指令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指令性计划数的1:1.05划出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三中指令性计划(含定向指标)应除去己招收的保送生(含直接保送生)录取,再二高指令性计划,然后五年制师范录取。录取时,如遇最后几名考生总分并列,则按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若又并列则按语、数二门成绩总分,以此类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三中定向指标分配及录取方法:计划32名,根据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的比例和各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进行分配:8名指标定向给沿赤、沙柳、健跳、泗淋等4所中学,分别在应届考生中降30分范围内,按学籍,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2名指标定向给高枧、六敖、花桥、小雄等4所中学,在应届考生中降20分范围内,按学籍,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2名指标定向给珠岙、亭旁、沿江等3所中学,在应届考生中降10分范围内,按学籍,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三中、二高择校生录取: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到各学校报名,由学校按照“三限”规定(分别在重点高中和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内)自行在2天内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备案。
(4)职业中专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录取。
第二批:亭旁中学、健跳中学、尚义中学计划。
(1)亭旁中学(普高)、尚义中学指令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各校招生计划数的1:1.05划出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2)亭旁中学(普高)、尚义中学择校生录取: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到各学校报名,由学校按照“三限”规定(在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内)自行在5天内完成录取,并将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备案。
(3)亭旁中学(职高)、健跳中学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带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3、录取过程中的有关规定:
(1)定向对象的学籍必须在定向学校(以2007年9月的学籍为准);
(2)定向指标不含定向学校考生已被正式上线录取的人数。对在降分范围内完不成定向指标的学校,其空出的指标,再从全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五年制师范招生,由县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1:1.10划定分数线,并将名单于6月底报台州市招生办按有关规定录取。
六、优惠加分规定
1、受市以上表彰的学生或综合表现评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下列考生可享受2分照顾,择优录取:
(1)在初中学习期间,经教育行政部门编号发文组织的文艺汇演或竞赛(限四人及以下演唱、演奏、舞蹈、美术及书法等五类、包括航模比赛)获市级二至三等奖、县二等奖以上及优秀演员获得者。学科竞赛获奖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2)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5日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县级单项体育竞赛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
3、下列考生可享受5分照顾,择优录取:
(1)在初中学习期间,经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文艺会演或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省级文艺会演或竞赛获三等奖以上者,由市教育局编号发文组织的市级文艺会演和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学生。获奖和艺术特长测试属同类专业的考生不重复加分。
(2)在初中学习期间,获浙江省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二等奖获得者;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小论文、绘画)二等奖获得者;浙江省机器人大赛二等奖获得者;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二等奖获得者;
(3)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2008年6月5日以前受市级以上表彰的2007至2008学年度的优秀学生干部。
4、下列考生可享受10分照顾,择优录取:
(1)在初中学习期间,获浙江省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小论文、绘画)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省机器人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获得者。
(2)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5日参加经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体育竞赛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以及在初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于普通高校录取加分规定的项目)。其中集体项目10人及以上,限计主力队员6名;9人及以下,限计主力队员4名。
以上2、3、4类考生还须出示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原始成绩纪录(若是复印件,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名证明)。
5、驻三门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享受20分优惠。
6、下列考生可享受30分照顾,择优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7、下列考生可享受50分照顾,择优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2)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
(3)烈士子女。
以上2、3、4、5、6、7各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8、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其所在地学校须向社会公示。
七、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中考与高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高度重视。学业考试规模大,时间紧,涉及千家万户,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和规定,做到依法招考、安全保密、严肃考纪、公平公正、确保招考工作圆满完成。
本实施意见由县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育局领导集体商量决定。
三门县招生委员会 三门县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招生 考试 工作意见
抄送:市教育局、市招生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招委成员。
三门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