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教育局文件
三教监[2005]202号
三门县教育局关于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学校: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教育系统人员多、涉及面广、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大。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是深入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战略选择,是加快实现我县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三门县委关于推进和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为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教育干部队伍,全面推进三门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以下(2006-2008年)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立足于防范,着眼于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与创新体制,着力构建适应三门教育发展要求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为我县的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到2008年,构建起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再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形成较为系统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促进防腐保廉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普遍好转,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
二、加强教育
2、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6年:在教育系统中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并努力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研究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办公室牵头负责)
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2006年: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建立经常性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课制度,重点开展以局机关干部和学校领导为对象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通过各种主题教育、示范教育、效能建设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从教。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反腐倡廉的工作情况。利用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反腐倡廉成果展及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做好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2007至2008年:进一步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运作规范、考核科学的党风廉政教育领导机制和制度体系;每年集中开展一个主题廉政教育活动;总结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行之有效的制度。
(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室等分工负责)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06年: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学习、教育、考核制度,把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校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师自觉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探索师德教育有效途径,通过建立教师行为承诺、读书思廉等制度,深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办公室牵头,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教育工会等分工负责)
5、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2006年:成立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青年学生为对象的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等学校廉政文化教育。努力开拓校园廉政文化建设阵地,把廉政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中去,在校园文化中突出加强以廉洁、守纪、守信、自律为重点的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各种有效的教育形式与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让青年学生在学校中就树立起良好的廉政意识。
2007至2008年:进一步完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深化和拓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形成有各类学校特色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普教科牵头,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职教科分工负责)
6、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制意识,提高防腐治腐的能力。2006年:经常性开展广大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的法律法规纪律教育活动,尤其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他们自觉抵制腐败、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2007年至2008年: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自觉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事,违法事件明显减少。
(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普教科、职教科、分工负责)
三、健全制度
7、完善局管干部选拔机制。2006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干部选拔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坚持五湖四海,不搞团团伙伙;坚持按程序办事,不临时动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讨论决定原则。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改进和完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的方法。完善全县教职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监管,完善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及时做好局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人事科应在提请党委讨论之日前的一定时间内,将《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表》交局纪委征求意见。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
2006至2007年: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人事科牵头负责)
8、严格执行人员招聘、录用制度和职称评聘、名教师名校长评选及评优评先制度。在人员招聘、录用与教师职务评聘、名教师名校长评选、评优评先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人员招聘、录用实行考试考核制度,探索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和名教师名校长评选的工作机制,完善县级名师名校长评选办法。
2007至2008年: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员招聘、录用和职称评聘中有关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
(人事科牵头负责)
9、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度。2006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本系统实际,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把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决策、教育系统的各类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涉及广大师生利益的各项工作,列入公开的内容,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努力使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体现“公开、规范、服务”的要求。
2007年至2008年: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探索节约、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务公开新载体,形成长效机制。
(办公室牵头,教育工会、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计财科等分工负责)
10、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6年:(1)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定许可项目,规范许可的职责和程序,降低门槛,减少环节,实行信息公开。
(办公室牵头,职教科、人事科分工负责)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办学办班、教师资格认定等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和严密监督;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积极研究相应的补救措施,加强持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
2007年至2008年: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审批责任,规范审批行为。
(普教科、职教科、招生办、人事科、办公室分工负责)
11、完善财务管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制度。2006年:(1)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建设,提高资金运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规范经费运作过程,进一步明确各种经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坚决查处违规支出和铺张浪费的行为。(2)严格规范教育收费,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要求,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教育规范收费。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作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决算的制衡机制,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加大创建教育规范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力度,深化“阳光收费”工程。
(计财科负责规范管理,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查处)
12、加强对教育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监管力度。2006年:(1)完善教育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投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等制度,规范工程建设承包与大宗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全县教育系统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投标管理制度。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须纳入党政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主要领导负总责;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业务主管科室的作用,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立足教育,注重防范,健全制度,加强管理。(2)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必须按规定统一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守信的原则。
2007年至2008年:健全教育系统大宗物质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
(计财科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1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006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保管、变动的管理,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能,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
(计财科牵头负责,办公室、下属学校配合管理)
14、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监督。2006年:明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项目制定出可操作的监督措施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房处置等行为。完善招待用膳制度,严格控制招待对象和招待标准,切实降低招待费用。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探索、完善监督措施和监督制度。
(办公室牵头负责)
15、进一步加大效能建设的监督力度。2006年:严格执行省效能建设的“四大禁令”和教职员工行为规范十条禁令,重点监督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不履行岗位职责、以权谋私等违规现象。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体系,畅通投诉渠道,坚决查纠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损害教育发展形象的行为。
(办公室牵头负责,人事科、纪检监察室配合)
16、突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完善和落实教师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2006年: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教师资格认定、任用、培养、考核、流动、奖励等制度,使教师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2007年至2008年:深化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 (人事科牵头负责)
17、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2006年: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管理、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得到落实,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深化和完善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
(教育工会牵头负责)
18、严格招生纪律,维护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2006年: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在组织各类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普通高考、初升高等考试工作中,必须加强透明度,全面接受纪检、家长及社会监督。一要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高校招生章程和规则、享受特殊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所有考生录取结果都必须公示;二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要严格审查,相关信息要集中公示,体育、艺术院校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及相关信息也要公示;三要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工作,加强考生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四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五要加强对招生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完善招生管理工作制度,深化“阳光招生”工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普教科、职教科、招生办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四、加强监督
19、加强党内监督。2006年:(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凡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进行整改。(2)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局党委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应事先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与广大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应组织党员充分讨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实施任何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3)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谈话报告制度。局党政班子成员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实行党委、纪委负责人与下属学校、局机关中层负责人谈话制度,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4)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等职能,加强执纪能力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作用。
2007年至2008年:认真落实《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
(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
20、加强监察工作。2006年:(1)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效能监督和廉政监察,坚决查纠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采取下发监察决定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促进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2)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教育财政收支审计制度,建立和完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审计和对直属单位的审计制度、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重大审计结果公示制度等,督促经济责任人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使财务运行制度化、规范化。(计财科牵头负责)
2007年至2008年: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和审计职能。加强对直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21、加强民主监督。2006年: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和工作通报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充分听取党内外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重要的工作安排、重大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向各届人士通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007年至2008年:促进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相结合,形成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
(办公室牵头负责)
22、加强群众监督。2006年:(1)完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努力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在干部选拔、职务评聘、人事分配、人员招聘、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过程中,都要做到有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2)要突出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积极探索社区参与中小学管理与监督。(3)加强信访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健全信访举报、网上投诉、举报电话等制度,及时掌握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信访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监察室对群众举报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定期向局党委汇报,对上级有关部门转入的信访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要加强保密工作,检控类信访原件不得转入有关单位和部门。
2007年至2008年:进一步深化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度。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分工负责)
五、从严惩处
23、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005年至2008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要抓住一二个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切实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对于参与黄、赌、毒及邪教等违法违纪活动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配合)
24、加大对教育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2005年至2008年:县教育局将加强纪委组织建设,继续保持查办违纪案件的强劲势头,依纪依法查处各种腐败行为,严惩腐败分子。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领域、环节发生的案件,重视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类案件以及招生考试、收费、办学、职务评审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嫖娼、赌博等违法违纪及有损于教师形象的案件。以查办大案和具有行业特点的案件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违法乱纪问题为目标,把查办案件与防范腐败及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入总剖析违纪案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办案的综合效能。
(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
六、加强领导。
25、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了确保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局纪委具体负责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腐保廉的责任分解机制、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学校也要建立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领导小组,针对本校的一些重要岗位,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腐保廉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广大教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整体合力。
2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其置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加以正确把握,从促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高度加以综合考察,以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加以整体规划,使防范体系各个机制的建设工作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促进,使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党政领导要把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与党的建设、三门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
各牵头科室切实承担起主抓的责任,各协办科室(单位)积极支持,保证本意见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室、办公室通过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总结分析情况,及时向党政班子报告。
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防范的关系,做到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防范两手抓,在从严治标、严惩腐败分子,继续遏制教育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同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不断铲除教育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与条件。
对违犯本实施意见的,要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制度 意见
抄送:市教育局 县纪委
三门县教育局 2005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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