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努力促进台州教育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30 9:22:21 【字体:

 

 

台州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叶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06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这次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是继中纪委、教育部、省纪委、市纪委先后召开会议,部署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后市教育局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纪委九次全会和市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主要讲几个问题。

一、2005年教育纪检监察主要工作回顾

2005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完成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面贯彻与落实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05年4月暨省纪检监察会议后,我们即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2005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朱李益局长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直属学校校长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责任书,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开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奠定了良好基础。市教育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年度惩防体系构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关于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台教监〔2005〕66号),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都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周密安排党风廉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使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健全、职责明确、工作落实。

为加强对我局中层干部的管理,市教育局建立了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根据台州市直机关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承诺考核与处室工作目标考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等相结合。

市教育局还经常召开会议研究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分析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玉环县教育局制定了《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考评实施意见》,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预性指标,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临海、仙居等县(市、区)加强了对教师进城考试、毕业生录用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提高热点工作的透明度。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我们一方面加强了平时的工作督查,另一方面于年底组织专项工作考核,全面了解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台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我们认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总体情况较好。

    (二)全面贯彻《实施纲要》,努力构建惩防体系

    《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市纪委提出学习和贯彻意见后,为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局纪委书记主抓这项工作,并由局纪委、相关职能处室总体谋划、制定规划,组织协调、精心操作,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由于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保证了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与构建惩防体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对《实施纲要》的学习和宣传。一是把它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题组织学习和宣传,深刻领会其实质,增强贯彻《实施纲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把它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加强了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三是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在我局召开的县(市、区)教育局长会议、大中专学校校长会议、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机关干部学习会等,我们把学习《实施纲要》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朱李益局长多次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对如何贯彻提出了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构建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四是组织了100多名机关与直属单位干部积极参加《实施纲要》知识竞答活动,以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实施纲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提高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关健工作,市教育局把此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深入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主线来抓。我们根据市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要求,使已有的教育、监督、预防制度强化和升华,起草了《台州市教育局关于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初稿,将各项工作职责分解到各处室和分管领导,并多次下发到各处室、县(市、区)教育局征求意见,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于2005年9月份下发了《台州市教育局关于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台教监[2005]170号),逐步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以及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形成富有台州教育系统特色、切实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确保惩防体系构建任务的全面落实,在《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的意见》(台市委发[2005]105号)下发后,我局又及时下发了《台州市教育局落实台州市委关于推进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台教监[2005]213号),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2005-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和完善我市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还下发了《台州市教育局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台教〔2005〕115号)、《关于印发台州市教育局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教办[2005]55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行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并建立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使局内部工作规范有序,各项监督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也高度重视惩防体系的构建工作,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温岭、玉环、临海、路桥、椒江等教育局已经建立了惩防体系实施办法,其它县(市、区)和学校也正在调研构建之中。

    在内部管理上,为使有关制度监督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当前学校规模基建工程与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如玉环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零星基建工程建设程序的通知》与《关于加强学校教育设备添置审批管理的意见》,严格规范基建招投标和采购行为;椒江区教育局监察室制定了《关于建立学校采购招标组织的通知》促进学校采购和招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天台县教育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建立学校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学校领导的管理。

    为加强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监督,市、县(市、区)教育局继续实行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2005年,全市教育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努力为台州教育发展、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任长霞、牛玉儒等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组织学习中央《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通过每二个月局管科级干部及其配偶寄发廉政教育资料等措施,从正反两方面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努力营造廉政氛围,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在加强廉政教育的过程中,我们重视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工作制度,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五个不许”;二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与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四条“禁令”;三是深入开展了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和一次自学制度,积极参加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和警示教育;四是根据市委部署,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会后抓督查落实;五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和基建工程制度。通过这些措施,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了廉洁自律工作。

(四)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市教育系统2005年继续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收费、阳光招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教育发展的良好形象。

1、实施“阳光收费”,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2005年我们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我们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与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努力在公开、透明上做文章,实施“阳光收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严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网络。二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和公办普通高中 “三限”政策的落实,对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增量、存量进行测算,再确定各学校的择校生人数,实行一校一策。三是加强对收费的管理,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台教计[2005]26号),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健全收费公示制度,把治理学校收费工作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实施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有计划地改造基础薄弱学校,努力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全市建立了一批教育扶贫基金,为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提供奖励。五是加大检查和查处工作力度,2005年省市纠风部门、县(市、区)教育部门共组织100多个检查组到每所学校进行多次全面检查,全市共查处学校乱收费案件52起,清退违规收费441万元;这些治本措施的实施,从源头上有力地保证了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实施“阳光招生”,维护招生公正、公平。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考生的切实利益、事关招生和教育的形势,事关社会稳定。为此,2005年我市在组织各类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普通高考、初升高等考试工作中,加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接受纪检、家长及社会监督,确保“阳光工程”在我市教育系统的实施。一是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高校招生章程和规则,享受特殊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所有考生录取结果都实行了公示;二是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审查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集中公示相关信息,并公示了体育、艺术院校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及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三是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工作,加强考生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四是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五是加强对招生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今年我市各高校以信息公开、操作规范、结果透明为目标,实行了“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个公开”。

2005年的中考招生过程中,我局纪检人员参与了命题、考试、阅卷等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中考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命题过程中出现的不完善之处及时予以指出并督促改正,保证了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成人高考、自考等重大考试过程中,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严格按规定程序与规范进行操作,有效防止了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

3、做好大宗物资采购与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我局及直属单位在大宗物资采购及基建工程均实行公开招标,各直属学校及县(市、区)的基建项目都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县(市、区)学校的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等也均通过招投标进行采购。

(五)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师德行风建设关系到教育的整体形象,加强师德教育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我们通过多项措施,着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一是组织各类优秀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积极性。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市教育局组织了教师才艺大赛,展示了中小学教师良好的师德形象。二是通过暑期师德教育、开展有偿家教整治等活动,加强师德建设。我局下发了《关于重申中小学教师不得参与有偿家教的通知》(台教监[2005]187号)、《转发温岭市教育局关于石桥头镇中学执行严禁违规带生和擅自办班不力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的通报》(台教监[2005]266号),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三门、玉环、仙居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师德行风建设“八条禁令”,重点整治教师违规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等行为。三是实行师德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大力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和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努力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五是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全市党员名校长每人结对一名年轻校长,全市党员名教师每人结对一名年轻教师,全市党员教师每人重点帮助一名学生”等活动,全市有202名名师名校长与217名青年教师校长结对,市级名师名校长积极参加“六个一”系列活动,把结对工作与培养新教师、联系薄弱学校、支教制度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骨干示范作用。六是加大对师德行风建设的监督与查处工作力度,按省教育厅要求,继续规范办班审批制度,联合公安部门打击和取消未经批准的擅自聘请外教活动,坚决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六)积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2005年,我们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在加强领导的基础上,突出在试点工作中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由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到路桥、临海等地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专题调研,加强对这一项工作的指导与研究。大部份县(市、区)教育局与大中专学校也建立起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二是扎实开展尊廉崇洁教育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经验。2005年,全市19所“尊廉崇洁”教育试点学校全面推进以青年学生为对象的诚信守法、尊廉崇洁为主题的学校廉政文化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路桥区中小学把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与思想品德课、社会活动课、地方课程等有机结合和深透,深化了校园廉政教育。临海市确定了以大田中学、台州初级中学、哲商小学为“尊廉崇洁”教育试点学校,在中小学生中扎实开展以廉洁、诚信为重点的教育活动,做到了月月有活动,活动有主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大中专院校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台州学院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意见》,学校推出了廉政文化“八个一“活动项目,即组织一期校园廉政书画展;观看一场反腐倡廉影视片;举行一个廉政文化进校园签名活动;举办一次廉政知识竞答;组织一场廉政文化专题报告会;建立一个校园廉政网站;刊出一期廉政板报;在校园适当场合布置一些反腐倡廉警句、格言等条幅。同时,学校将“廉政文化进课堂”作为廉洁教育的重点,要求广大教师努力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以自身良好的言行举止来影响学生;要求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学生如何做人,把诚信做人,廉洁处世的道理融入到“三育人”工作中去。为全面总结与推广我市试点学校的工作经验,12月6日,台州市纪委、台州市教育局联合在临海召开了全市“尊廉崇洁”教育进校园推进会,纪委书记陈聪道同志作了题为《深化认识,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会议对下阶段我市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强领导,作好推进工作规划,遵循教育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尊廉崇洁”教育工作跃上升台阶。通过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推动效果。全市“尊廉崇洁”教育进校园推进会召开以后,台州市教育局又组织召开了大中专学校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并部署大中专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与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在试点学校开展“尊廉崇洁”教育的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进一步重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做法、措施与经验,全面深入地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路桥区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了具有各校特色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并将逐步把廉政文化与学校管理、师德建设等结合起来。临海市在试点的同时在全市中小学中积极开展以“尊廉崇洁”为主题的“六个一”教育活动,组织编写了《临海市廉洁教育教案集》。三门教育局与县纪委联合举办了全县首届“人寿杯”中学生“尊廉崇洁”征文比赛。四是在师德教育中突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05年,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开展“弘扬清正廉洁之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尊廉崇洁”教育与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使教师岗位成为传播廉政知识的平台,倡导廉洁自律的宣传岗,提高全体教师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在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中,突出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把廉政文化作为校长、教师教育必修的内容,大力开展以廉政法规、廉政纪律、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等为重点的廉政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创建。

我市教育系统在师德建设中突出廉政文化建设的做法与经验得到了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周国富同志的充分肯定,并专门作出批示:“台州市教育系统在师德教育中突出廉政文化建设的做法与经验很好,值得全省各地学习和借鉴。党要有好的党风,行政要有好的政风,行业要有好的行风,同样,学校要有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把学生培养好,关健在于有一批好的校长和教师,他们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就会带出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就会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此事意义重大,希望认真总结,深入推进,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教育中的更大作用。”省教育纪工委李菲副书记等来我市工作调研中,认为路桥、临海等地的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富有特色,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全列;“尊廉崇洁”教育试点学校能从校情与学生实际出发,有机与学科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相结合,丰富了教育教学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校风、教风、学风的明显变化;台州在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中能够不断总结与发展,把廉政文化进校园与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全面发展等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七)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与查处案件工作力度

2005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了纠风治乱工作的力度,进一步重视纪检信访,严格执纪办案,成效明显。据统计,全市教育系统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48件,立案34件,处理了违纪人员44名。椒江等地查处了校长违纪案件,全市教育系统移送司法机关立案的2件,涉案2人。

市教育局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群众举报,督促椒江区教育局纪委查处了白云小学有损师德形象的所谓“贪吃委员会”事件和椒江职业中专校长的经济案件,与市减负办一起查处了临海杜桥小学一名教师违规带生事件,加大了督查案件工作的力度。查处了市直一所学校暑期违规办班行为。加强了对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现象的整治,临海市针对暑期违规办班招生突出的情况,组织了由分管教育副市长带队的检查组对城乡16个违规办班点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处理了一些违规办班的在职教师,有效遏制了违规办班、带生问题。各县(市、区)教育局加强了对学校“小金库”的查处力度,开展校长离任责任审计,把招待费、交通费、基建工程预决算等作为审计的重点,强化审计职能。

总之,2005年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中,针对教育系统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台州市教育局纪委也被市纪委评为“2005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但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如一些单位的领导对反腐败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党风廉政责任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县市、学校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学校制度不健全、教育经费滥支现象还存在;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虽然已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没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反弹现象;师德行风建设仍需做大量的工作等等,反腐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2006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

2006年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次全会、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纪委九次全会和市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继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加强教育强市建设、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台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学校是培养人的基地,校风、教风、学风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前途命运,教育系统要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各级关于教育纪检监察有关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纪委九次全会、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纪委九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及有关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统一思想,指导教育实践。

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重大任务来抓,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把握党的正确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自觉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学习党章,最重要的是把党章要求落实在行动上,成为党的纪律的有力执行者和维护者。要严肃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组织纪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正确执行;严肃经济工作纪律,保证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坚定理念信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2、加大教育力度。要结合各地各学校实际,主要开展三方面教育:一是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开展示范教育,采取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宣传师德先进人物的高尚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带动整个教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教育系统典型腐败案件,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二)深入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市委《工作意见》,进一步构建起教育系统的惩防体系

    市委《关于推进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的工作意见》是我市学习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重要成果,是对我市《实施办法(试行)》的细化和补充,我们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与贯彻。结合当前教育系统的实际,分析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与难点,研究工作的措施与方法,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与规范,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当前的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市教育局已经在构建惩防体系构建方面作了大量的调查与研究,制定了《台州市教育局关于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结合本地教育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惩防体系实施细则。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以促进教育发展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教育发展稳定的大局,在科学发展中推进构建。二是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在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中体现惩防体系的价值。三是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构建惩防体系。四是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构建工作全力。2006年我们将着眼于对本机关和教育系统的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制定出具有教育系统特点、针对性强的工作细则,提出有效预防腐败的对策措施。

(三)全面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能否落实的组织保证。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年度责任书,把年度惩防体系构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 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都要亲自过问和部署;班子其他成员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做到每年开展一次廉政教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和一次廉政谈话,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政领导班子,重点做好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同时要抓好直属部门(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2、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条政治纪律来执行,强化和完善工作机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新问题,每年必须完成1-2个课题的调研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的教育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并落实的机制。要继续完善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年度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抓好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教育系统党政领导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决不允许”,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从源头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学生制服招投标,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同时,要切实抓好指定内容的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干部廉洁档案、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4、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机关和直属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自身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认真落实责任制、工作任务没有如期完成的发监察通知书限期改正;对出现问题虽构不成违纪,但群众意见大,不适合在领导岗位工作的,采取组织措施调离现职,或降职、免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失职渎职,构成违纪的,要追究其党政纪责任;选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5、实施奖惩制度。为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考核,激励和表彰先进单位;同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显著,存在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有违纪现象且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肃查处。

(四)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做好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类学校要站在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和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探索适应不同教育阶段学生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的廉洁教育途径方法、政策措施及运行机制,在课堂教育教学中有机渗透廉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廉洁意识,培养青少年学生对腐败现象的识别能力,为全面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提供经验。(1)坚持把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面向全体青少年学生,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2)坚持把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体系,保持生动性趣味性、知识性参与性与政治性思想性的统一。(3)坚持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形成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规划,稳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全市大中小学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及大中小学的工作实际,全面研究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力求从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廉洁教育等层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2、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把握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目标:小学五、六年级阶段,主要教育学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中学阶段,主要教育学生逐步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诚实正直、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大学阶段,主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合理规范不同教育阶段的廉洁教育内容。小学五、六年级阶段,主要安排讲述历史清正廉明故事、老一辈革命家的高风亮节以及建国以来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初中阶段,主要安排学生了解我国基本的廉政法律法规,结合一些正面案例进行讨论。高中阶段,主要安排学生了解我国廉政法律法规及其基本要点,结合正、反面案例进行讨论。大学阶段,主要安排学生学习我们党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国古代廉政思想等。要安排一定课时,用于以廉洁教育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课。

  深入挖掘现有学科的廉洁教育资源。按年级对中小学语文、政治、社会、历史、思想品德等相关课程中,与廉洁教育有关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挖掘,由授课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重点提示和讲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推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担负起廉洁教育的职责。

  3、积极拓展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中的育人功能。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寓廉洁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型媒体的重要作用,建设开通廉洁教育专题网页或网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廉洁教育活动。在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中渗透廉洁教育内容,把廉洁教育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引导学生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廉洁意识。积极引导和支持兴趣小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主题校园景观,激发学生的廉洁意识,增强廉洁教育效果。

  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和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学生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廉洁教育工作。

努力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中的整体合力。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探索建立与学生家庭联系沟通的有效机制,正确引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地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种活动阵地,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4、进一步加强师德行风建设,在师德教育中突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职业道德关系到政府和教育的形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行风建设,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进一步在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开展“弘扬清正廉洁之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师德教育中开展“诚信、爱生、奉献”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通过校长培训、暑期师德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等途径,突出在师德教育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台州市教育局将制定《关于在师德建设中加强廉洁教育的意见》,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把师德建设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做到师德建设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有机渗透、相互促进;不断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类师德培训制度,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形式,突出加强廉政法规纪律规定的学习和教育,以此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廉政意识与师德水平;形成师德建设与教师廉洁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师德水平和廉洁意识,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努力完善教育、预防、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建设与教师廉洁教育体系,进一步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教师观,形成符合新时期要求的优良教风、师风;不断深化教师廉洁教育的内涵,努力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五)继续狠抓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1、深入开展“阳光收费”工程,继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使教育乱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学校收费逐步规范,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一些县(市、区)和学校乱收依然存在,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如“一费制”之外还有许多收费名目,公办高中突破“三限”政策依然存在,与入学挂勾的赞助费收取更为隐蔽等等,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

中小学收费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教育形象的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认真治理乱收费看作是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密切党群关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执行教育部提出的“从严治教,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学校开学的关口,加大监督力度,决不能因为教育经费不足而对乱收费采取同情放任的态度,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2006年秋季开始,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我们继续做好: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制度,严禁学校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行为,坚决制止学校利用节假日办班收费,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二是对全市中小学办学收费情况、办班情况进行督查,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三是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和一次性亮证登记收费,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及时向学生及家长通报;四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针对高中段学校收费问题,采取切实的措施,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五是加强对“代管费”使用的管理,防止乱开支现象;六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择校挂钩和其他任何理由的“赞助费”、“捐资费”;七是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从今年起停止新批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学校要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八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学习班等形式对各县市中小学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教育收费各项政策的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应该把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继续深入开展校务公开,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校务公开,是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树立教育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有利于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在实施校务公开过程中,努力做到突出重点,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教师职评、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学校收费、学生借读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实行公开,学校要将校务公开的有关情况,列入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长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要在近几年全市校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开展校务公开先进学校的评比活动,使校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学校成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绿色基地。

3、落实各项规定,完善监督机制,规范从政行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为民所用。各单位要针对管理松软、制度不落实的突出问题,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强化权力分解和制度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突出效能监察,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和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强化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效能。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效能监察,认真贯彻“四条禁令”。

4、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做到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投诉件件有着落,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为适应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我们要继续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和洞察力;进一步业务学习,熟悉教育工作中与纪检工作关系密切的运作程序和环节,特别是容易产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环节和岗位,在此基础上拟订治本的办法和预防在前、事前监督的措施;同时,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要讲党性、讲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它党内法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用心用力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同志们,今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推进之年。今年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都已经明确。我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进取,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台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