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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9-16 9:57:50 【字体:小 大】 |
台教计[2008]169号
关于对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教育收费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决定在9月份对全市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情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
2、免收学杂费、作业本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禁止补课收费、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的执行情况。
3、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情况。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和教师违反规定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以及以举办“重点班”、 “实验班”、 “强化班”、 “小班”等为由向学生另行多收费或高收费的问题。
5、教育基金会收支情况。
6、实施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督系统情况。
二、检查方法
1、听取各地就上述检查内容的简要情况汇报,了解各项教育经费的拨付、落实情况和开学教育收费情况。
2、查阅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资料。
3、实地检查基层学校的开学收费情况。
三、检查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学校教育收费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抽查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OO八九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收费 检查 通知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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