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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9-16 10:32:00 【字体:小 大】 |
中共三门县教育局委员会
三教党〔2008〕16号
关于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政意识,根据三基廉办发[2008]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0月份。
二、活动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评议活动;开展一次学校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活动;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在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之间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宣传发动工作,要讲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领导,着力组织。学校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要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抓好组织实施。
3、加强督导,抓好总结。要加强监督与指导,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完成,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应进行督促、整改。本次活动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考核内容,各学校要将活动和总结材料及时归档备查。活动期间县教育局将对各校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活动 通知
抄送:三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三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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